淄博市精准施策见力度,惠民助企有温度
据淄博日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此次利率调整后,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775%和3.325%。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进一步减轻了借款人还款压力,会更好地支持缴存人使用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5月20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贷款利率下调,最直接受益的是住房公积金借款人。以一笔金额80万元、期限30年的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例,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月供将由3416.13元降至3308.46元,减少约108元,总利息支出将减少约3.88万元。购房人得到的实惠是实实在在的。
此次贷款利率调整范围,既包括新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也包括存量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5月1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
2024年5月18日(含)后新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直接按照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做好政策衔接工作,确保缴存人能够第一时间享受到政策优惠。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今年以来,为进一步促进淄博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最大限度满足公积金缴存人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供需两端持续发力,不断优化政策举措。
上调最高贷款额度,进一步激发住房消费潜力。将首套房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调整一致,双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60万元;多子女家庭购房或购买装配式住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继续执行最高额度上浮20%的优惠政策。新政执行以来,4月份全市共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637笔、金额2.75亿元,受理笔数及金额环比分别增长29.7%、32.5%。
推出购房提取政策,进一步满足缴存人购房资金需求。在淄博市购买家庭首套新建商品自住住房的,购房人和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可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截至4月末,全市当年累计为1442名缴存人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1.59亿元。
出台“白名单”支持措施,积极满足房地产合理融资需求。在全省率先出台住房公积金支持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融资各项措施,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金融功能,引导鼓励公积金合作银行积极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支持项目开发建设交付。今年以来,共向第一、二批“白名单”项目(共计36个),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15笔、金额5523万元,促进房地产企业资金良性循环。
同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企为民服务效能不断提升。该中心积极开展上门服务、延时服务、容缺受理、现场帮办、“一件事一次办”,推动数据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共享,最大限度地让企业和办事群众少跑腿,提升群众满意度。
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深化政策宣传,深入售楼处、企业、社区,摆放宣传板、放置宣传册、发放明白纸、滚动播放宣传视频、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公积金业务问题等,提升群众公积金认知度,方便群众办理业务。淄博市还大力推进“数字五全”模式建设,研发公积金业务移动审批模块,实现了涵盖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单位业务、信息查询等34项业务的“一端统办”,切实推动公积金服务走出办公区、贴近企业群众。
“今年,我们还将以扩大制度覆盖面为根本,以资金安全为核心,以优化服务为重点,以数字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服务提升’‘依法缴存’‘政策宣传’‘风险防控’‘数字五全’‘作风建设’六项工程,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和民生保障作用,持续推动淄博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表示。
信息来源:淄博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