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房贷“商转公”办理范围扩大
据东营日报消息,据了解,自2023年9月1日起,我市恢复办理“商转公”业务,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日期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的缴存人可以申请。购买自住住房且仅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可享受本项优惠政策。全市所有银行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均可办理“商转公”,鼓励受委托银行采用直转模式办理“商转公”。
近日,我市调整“商转公”业务办理范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日期由2018年12月31日前,调整到2020年12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自2024年4月1日起可申请。
支持“商转公”直转模式的受委托银行由5家增加到10家,包括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东营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齐鲁银行、东营农商银行。
截至目前,已累计为1463户缴存职工家庭办理“商转公”业务,发放贷款4.8亿元,预计可为缴存职工家庭节省贷款利息支出5000余万元。
其中,1246笔贷款为购买首套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办理,932笔贷款为新青年职工家庭办理,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青年职工家庭和刚需职工家庭的住房成本,缓解了购房还贷压力。
信息来源:东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