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新规让“看山看水看历史”更通透

为进一步健全济南市城市设计体系,加强城市设计和风貌管控工作,近日,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并实施《济南市城市设计管理规定》《济南市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济南市城市设计成果技术标准》。

依据《济南市城市设计管理规定》,城市设计分为总体城市设计、片区城市设计、街区(地块)城市设计和专项城市设计,建立“编制—审查—实施”的全流程管控机制。城市设计应与法定规划一并编制,根据工作需要确需单独编制的,其内容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上位城市设计有关要求。与法定规划一并编制的城市设计,随法定规划履行审查、审批程序。在管控实施层面,城市设计核心内容应纳入相应层级法定规划,作为建设项目规划管理与实施的依据;在出具地块规划条件时,应当依据纳入详细规划中的城市设计内容,提出规划设计要求,必要时可附加城市设计图则;规划许可管理应当充分结合纳入详细规划中的城市设计内容,在设计方案审查中,对纳入规划条件中的城市设计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审核。

《济南市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建立了编制技术体系,分级分类明确城市设计编制技术要点,提出特色管控要素。据此,总体城市设计的主要任务是研究提出全域总体形象定位,系统保护自然山水格局,传承历史文脉,确定风貌特色,明确城市空间形态格局,优化城市整体空间秩序,组织城市公共空间系统,提出总体的控制和引导要求,划定重点片区并提出原则要求,为相关规划和下一层级城市设计编制提供支撑。

其中,在划定重点片区方面,主要包括公共中心、枢纽门户、重要道路沿线、历史风貌、重要滨水、重要山前、产业园区核心区和老城复兴区,以及能够集中体现城市风貌特色的片区。如,枢纽门户片区以促进站城融合、提升换乘效率和城市形象为主要设计目标,鼓励交通一体化设计和地上地下综合开发,提倡公交优先。老城复兴区以重塑活力、改善民生为主要设计目标,通过渐进式的更新改造,满足居民现代生活需求,实现老城空间品质的整体提升。

为落实国土空间规划要求,根据实际需要,针对特殊地域、特定领域等,如滨水空间、山前空间、城市眺望系统、特色建筑风貌、城市夜景照明设计等进行专项研究与设计。如,针对城市眺望体系,对眺望名录、眺望点、眺望视廊、天际线等提出设计及导控要求。山前空间设计则在山体生态保护的基础上,注重山前空间风貌管控与利用。

此外,为规范济南市城市设计成果形式,推动数据标准化和信息化,保障城市设计的管理和实施,《济南市城市设计成果技术标准》建立成果标准体系,以增强城市设计工作的标准化、数字化。

信息来源: 济南日报